查看原文
其他

陕西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创新 切实落实全省未检工作会议精神

陕西检察 2022-06-19

陕西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召开后,各地迅速学习杨春雷检察长、梁曦副检察长讲话精神,及时召开本地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省未检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未检工作。尤其是对全省未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的“一站式”办案区建设、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法治副校长全覆盖、“一号检察建议”专项督导活动问题整改、未检品牌建设等工作硬任务,细化措施,快速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加强与相关单位联系,先行先试“一站式”取证工作


建立“一站式”取证机制,旨在避免性侵害案件取证对未成年人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问题。全省检察机关积极与公安机关、医疗机构等部门联系,推动形成“一站式”办案模式。

勉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一站询问

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公检法未检工作联席会议


如汉中勉县人民检察院借助现有的未成年人办案工作区,联合公安、法院、妇联等部门,在本院对一起涉嫌强奸案的未成年受害人进行了心理疏导和“一站式”询问;安康市平利县人民检察院携手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召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席会,就探索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听取意见,达成共识;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多次与辖区内四个公安分局召开研讨交流会,牵头制定了全省首个《关于办理性侵案件、校园暴力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实行“一站式”询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目前,该院已一次性完成对2名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取证工作,2起案件法院均已作出有罪判决。


二是加强调查摸底,结合实际及时商定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试点


各地采取自主报名、调查摸底的方式,确定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统一办理试点单位。如西安市目前有新城、长安、莲湖、碑林、临潼、周至6个区县院报名;宝鸡市院计划从4月至12月,采取动员部署、开展试点、检查验收、总结提升四个阶段,在12个县区院全面开展试点;延安市人民检察院确定宝塔区院、志丹县院、黄陵县院为未检案件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单位;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报名参加试点工作;渭南市合阳县人民检察院拟开展看守所监管未成年人活动监督,推动在押未成年人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目前,各地已将工作试点单位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该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三是依托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创新形式,坚持不懈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落地


各地坚持以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健全机制,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以及专项活动中发现问题的整改。

延安检察机关开展系列法治讲座

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检察院课件

咸阳检察机关法治副校长参加校园防疫工作


如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在疫情期间,组织全市未检巡讲员,针对学生和儿童,推出网上系列防疫、预防犯罪讲座;榆林横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众志成城战疫情 ,守护未来携手行”的开学法治第一课;铜川市人民检察院建立由12名检察干警组成的法治巡讲团,拟组织课件比赛,选出优秀课件赴全市中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紫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教育部门出台《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办法》;咸阳市人民检察院目前已实现了院党组成员及未检检察官全部兼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渭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高三复课前以法治副校长身份,为同学们做体温检测及健康状况核查;泾阳县人民检察院在高三复课期间,做为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的检察官积极参与到校园防疫中,保证学生安全入校;渭南通过富平等4个县院法治教育基地,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青少年到基地接受法治教育。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要求各地将去年“一号检察建议”专项督导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列明清单,逐一整改到位。


四是创新亮点工作,强化品牌建设                    


商洛市人民检察院要求广泛宣传“商山细雨”未检工作品牌,全市未检部门在工作中统一使用“商山细雨”品牌开展活动,逐步形成资源共享、相互联动、形成合力的全市一体化“商山细雨”未检品牌,并要求充分发挥市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示范带头作用,扩大品牌效应。

商洛商山细雨品牌logo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创建的“青新工作室”、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检察院的“春晖工作室”、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的“秦检朝阳”、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检察院的“爱在检徽下”等未检品牌,也不断创新工作,丰富品牌内涵,增强未检品牌的感染力;澄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教育、司法、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出台全省首个《关于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榆林市人民检察院要求各县市区院结合自身特点从省院给出的临界预防等8个创新工作点,至少选择2个作为今年工作的合适突破点,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未检工作情况,加强未检工作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对未检工作的支持。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新闻发布会


五是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加强社会综合治理     


今年以来,全身检察机关认真履职,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尽最大努力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据新修订的《刑事诉讼规则》相关规定,办理了全省首例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在疫情期间通过视频连线对一涉罪未成年人宣布不起诉;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通过手机视频的方式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线上考察帮教;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受理的一起17岁未成年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通过释法说理,使其自愿购买鱼苗投放,努力恢复汉江渔业资源。2020年3月19日,该涉案未成年人购买的几千尾鱼苗被投放汉江。综合各方面情况,安康铁路检察院日前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涉罪未成年人汉江投放鱼苗


往期精选




全文|最高检公安部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

【青山常在 英烈不朽】为了烈士灵魂的尊严——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英烈保护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活动

【青山常在 英烈不朽】黄陵检察:保护英烈 文明祭扫

【青山常在 英烈不朽】旬阳:清明致敬英烈 以法之名捍卫荣光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

编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

陕西检察

shaanxijiancha

喜欢就关注我们吧!

趣味普法|权威发布|检察动态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